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24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5起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4年9月3日,安溪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位于城厢镇团结村的福建安溪长廊矿泉水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桶装水活动,安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立案调查,对用于生产桶装水的设备、材料现场查封,并对现场已生产完成的桶装水进行监督抽检。事后,当事人生产的桶装水经检验合格。经查,至案发时当事人共生产桶装水1452桶,总货值7260元,违法所得6300元。
安溪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今年3月21日,安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福建安溪长廊矿泉水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300元、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桶装水的设备设施以及桶装水192桶、处罚款5万元、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行政处罚。
另外4起案例是水果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粉案、超市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食品加工坊使用不合格保鲜盒案、婴幼儿用品店销售过期婴幼儿配方米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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